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 112年11月15日
發文字號: 高普業二 字第 1121032241 號
主旨:公告113年1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期間徵收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快速通關處理費費率,依海關出勤人數及其加班時數計算,為每人次每小時新臺幣300元。
依據: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6條。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 112年11月15日
發文字號: 高普業二 字第 1121032241 號
主旨:公告113年1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期間徵收海運快遞貨物專區快速通關處理費費率,依海關出勤人數及其加班時數計算,為每人次每小時新臺幣300元。
依據: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6條。